绥宁县一学校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被处罚
2023-09-20 16:57:1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125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静)9月19日,邵阳绥宁县一学校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被被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
前期,消防监督员对绥宁县长铺民族小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学校设置影响救援逃生的防盗网且未开设救援窗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消防监督员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复查时发现,该学校部分消防隐患未整改到位。针对复查情況,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学校进行立案,要求继续完成整改,并处罚款12200元。
在此,消防救援部门提醒,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各自消防安全责任。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主管行业部门要及时督促隐患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大队将不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行动,督促校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校园环境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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